问题 | 非法用工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非法用工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非法用工单位的法律界定。 2、涉及非法用工情形的主要法律规定。 3、在非法用工单位工作受伤的赔偿规定。 一、跟劳务公司签合同和跟公司签合同有啥区别 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直接签合同与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区别有: 1.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 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直接签合同,其劳动合同关系由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此时的劳务公司只是相当于人力资源中介,单位付出部分费用委托人力资源中介招聘人才,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在此时属于同一个主体。 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无直接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劳动者和劳务公司构成劳动派遣关系。 2.工资发放和社保等关系不同 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直接签合同,工资发放和社保由用工单位直接购买; 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工资发放和社保由劳务公司购买,用工单位按照派遣合同每月将相关的工资发放给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发放给劳动者。 3享受的待遇不同 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直接签合同,劳动者直接享受用工单位的各种福利; 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合同,劳动者不能享受用工单位的福利,用工单位只需要提供适宜的劳动保护等; 4.适用范围 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直接签合同,可以适用于用工单位的各个岗位; 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合同,主要适用于用工单位的辅助岗位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怎么算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到劳动合同是需要赔偿的,对于赔偿金额,工作满了一个月,没有满一年的,赔偿每月2倍的工资,对于工作已满一年的,视为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到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而不是用人单位欠发劳动者工资,理应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怎么赔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3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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