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讲述了建设工程增值税的规定。建设单位需承担施工单位所缴的增值税,并由施工单位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时代扣代缴。施工单位在采购材料的过程中,可以将13%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同时建设工程中的9%增值税也可以作为抵扣。这意味着施工单位在进行材料采购时,并未增加成本。 法律分析 一、关于建设工程增值税的规定,建设单位需承担施工单位所缴的增值税,并由施工单位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时代扣代缴。这意味着施工单位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时,实际上也承担了报销税金的职责。 二、施工单位在采购材料的过程中,可以将其13%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与此同时,建设工程中的9%增值税(即销项税)也可以作为抵扣。因此,施工单位在进行材料采购时,并未增加成本。 结语 总之,关于建设工程增值税的规定对施工单位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施工单位需承担建设单位所缴的增值税,并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时代扣代缴。同时,施工单位在采购材料时可以将13%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建设工程中的9%增值税也可以作为抵扣。这一规定减轻了施工单位的负担,使成本降低,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六条 【本票的相应记载事项】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八条 【付款期限】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五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第九十七条 【票据形式的准据法】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