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关报废车辆应该怎么记账 |
释义 | 车辆报废账务怎么处理公司的车辆要进行报废的话,作为公司的会计就需要进行账务方面的处理,毕竟车辆是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它报废了就少了固定资产,而且可能会有一笔报废车辆补贴的钱入账。下面万州律师为你介绍车辆报废账务怎么处理? 车辆报废账务怎么处理? 1、将账面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原值—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报废发生的清理费支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报废取得的变卖收入、保险公司赔款等: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结转清理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处置报废车辆应缴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然而,报废汽车实际上并不属于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因为,在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回收企业前,应先在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此时该车辆在性质上已不属于单位的固定资产。另一方面,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也就是说,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角度看,收购报废汽车是收购废旧物资。因此,该单位处置报废汽车不能适用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简易征收办法,而应该按其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如果该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适用税率17%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应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报废手续 车辆达到报废期后,应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撤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了。 车辆报废中如受到不当的对待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报废,一般设备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报废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应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报废分录如下:借:固定基金;贷:固定资产。收回残值变价收入: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等(因为有的事业单位这部分处置收入是要上交的)或如不要上交,可以入"其他收入",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适用于变价收入可自用于以后购建固定资产)。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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