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增值税发票的抬头可以开“个人”的 |
释义 | 可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抬头可以开“个人”两个字,也可以开具体的人名。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问收款方取得发票。同时对取得发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一、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3、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5、销货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理开具。 6、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二、在索取发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方向对方索取发票时,不得要求对方变更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要求改变价税金额; 2、购买方只能从发生业务的销售方取得发票,不得虚开或代理开具发票; 3、购买方取得发票后,如发现不符合开具要求的,有权要求对方重新开具。 综上所述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一些纳税人为了逃避税收,利用人为地提前或推迟开具发票的时间来达到目的。所以财务人员在这些相关工作中务必注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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