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所谓的私立遗嘱无非就是老人自己立遗嘱,其实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跟其他任何人协商,除非遗嘱当中涉及到的财产是夫妻共有的,那老人需要跟另一半协商,另一半不同意的话,老人处理自己名下的财产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