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遗嘱应该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
释义 | 遗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写,才会发生法律效力:1、自书遗嘱需要自己亲笔书写才会有效;2、代书遗嘱、打印遗嘱或者录音录像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才会有效;3、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同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才会有效,危急情况消失后,口头遗嘱无效;4、公证遗嘱,需要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遗嘱是需要符合法定形式,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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