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老人写简单的遗嘱:1、可以自己亲笔写一份遗嘱,签上名字与日期就行;2、可以让他人代写,但要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才行,最后所有人都要签名,且附上日期;3、可以用录音的方式立遗嘱,但要见证人在场,且所有人签名附上日期;4、在见证人在场的情形下,还可以立口头遗嘱与打印遗嘱。前述就是对于老人来说,较为简单的遗嘱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