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有下列格式: 1.公证遗嘱:即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它在各种中效力最高。当有其他形式的遗嘱与公证遗嘱发生冲突时,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录音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 5.口头遗嘱,一般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危急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