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关干部休假最新规定如下: 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2、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3、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4、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5、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6、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7、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