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 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未领取结婚证但有共同居住的,需要结合其它情况才能判定,如:彩礼是否有用于共同生活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章,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