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 |
释义 |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接受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3条: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如果企业涉及诉讼事项,对企业法人提起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法律文书也将送达住所地址,随意变更住所地址可能导致无法收到法院文书而失去出庭答辩机会。 一、公司住所使用证明文件 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6、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7、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二、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一样吗 两者的区别 1、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经营场所可泛指公司、企业的一切经营所使用的场所,明显要比公司住所的“登记”只准一处固定场所,这个范围广泛。 2、二者法律的内容不同 经营场所的其中一个中心场所“登记”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是可用于一般所有的经营日常的使用。而公司住所具有法定的民事、刑事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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