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商品房五证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商品房买卖中的五证问题是: 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 5.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一、如果是证件不全的商品房能买吗 证件不全的商品房是不能买的。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主要条件是需要具备“五证”,指以下五种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只有具备该五种证书,房产商才能销售期房。 二、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实施;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计划已经实施。 法律依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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