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一般是购房者用所购房屋进行贷款抵押时。 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之前,担保单位必须为该笔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一般提供这种担保的是某些中介结构和开发商。 该保证的保证内容为:1.贷款前所售房屋未设置抵押;2.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惨无纠纷;3.不得将该房屋转卖;4.协助购房人办理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担保的期限从购房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至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交贷款银行保管时止。阶段性保证责任不仅有利于贷款银行正确行使抵押权,而且可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阶段性担保指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自银行放款之日起至银行执管《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之日止的连带保证责任。银行向借款客户放款,必须等拿到《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明确没有其他人或单位对该套房产具有任何权利后才能进行。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期,如果办理阶段性担保,由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这段时间的风险责任,银行就可以提前放款,从而加速房产交易完成的速度。 综上所述,担保行为是在购房者出现断供的情况下为了让银行放心其偿还的能力而委托第三方作为经济保障,但是担保人并不是始终都愿意承担起这种具有高风险的责任的,所以担保人可以选择在一定的时间段内负责而此外不负担任何的代为偿还的义务。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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