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理赔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根据保险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申报和理赔。申报时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住院凭证等证明材料,理赔时需要提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保险单、医疗证明、医药费用清单、住院发票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保险人应当及时理赔。” 2.《保险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等条款。” 3.《保险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申报理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或者保险标的有关的证明材料。” 4.《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时需要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