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故意伤害罪丧失教师资格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吗 |
释义 | 不能。通常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自己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撤销其教师资格的情况有哪些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其他规定: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教师不能任教的情况 教师资格证被吊销之后,从吊销之日起不得任教。 1、受到剥夺自己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如果属于这种情况被吊销教师资格证的,不能再取得教师资格,也不能再任教。 2、因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或者因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如果属于这种情况而被吊销教师资格证的,5年后才能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再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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