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办婚姻算不算依法可撤销婚姻 |
释义 | 不属于。 一、适用不是宣告婚姻无效情形吗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有效的。 二、什么婚姻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或者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怎样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被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种类: (1)因胁迫结婚。 (2)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3)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前登记前未如实告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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