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许多年人前往西藏旅游都是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的,尤其是外国人。外国人到西藏游览要有一定的手续才能够实现西藏游览的目的。而国内游客想到西藏游览,有些地方参观也是需要办理相关证件的。 那么,如何办理西藏旅游手续呢? (一)外国客人按以下程序办理入藏手续:申请旅行许可:你只要将你的时间、进藏路线、旅行意向、姓名、护照号码、职业、供职机构、联系地址和方式等材料经所在地的旅行社提交给西藏的有关旅行接待单位,你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入藏的相关确认手续。进藏确认函:凡有组织的海外旅行团体进藏旅行须由西藏自治区旅行接待社办理进藏手续。西藏旅游局分别在北京、成都、西安、上海、西宁、香港和尼泊尔、美国、日本等地设在旅行办事处,具体负责散客组团和进藏旅行咨询等事项。 护照和签证:来西藏的外国旅行者或登山者均须持本国签发的护照及中国驻外国使(领)馆核发的签证。但与中国缔结免签证协定的国家的旅客例外。由成都、格尔木、重庆、西安等地进藏的客人,须凭进藏确认函原件购买进藏机票和车票。由加德满都入藏的客人,须凭进藏确认函在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取得签证或加注并购买机票,办理入境手续。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驻外办事机构、各旅行接待单位都可代办进藏确认手续。 (二)国内游客如何办理边境证:到墨脱、樟木、亚东、定日(珠峰)、阿里地区的狮泉河、普兰等边境地区需要办理边境证。如果不是有特别的原因,建议大家还是在自己的所在地办边境证为好,除非你要求边境证上有藏文以便作为纪念,那就只好在拉萨办。其他如日喀则、林芝等地也可以办,但相对要更麻烦一些。 如果你要在拉萨办边境证,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交钱给旅行社。否则就需要启动一套复杂的办证程序。如果你要在西藏境内自驾车旅行,那就还要有相关的证件和手续。如果你计划从西藏去尼泊尔,那就要保证你携带的护照和签证在有效的期限内。 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再进藏能够更为方便的旅游,避免遇到因为没有证件的原因而不能观看游览某些地方的遗憾。外国人办理相关入藏手续一定要齐全,否则将很可能不能够入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十条外国人持签证入境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的,或者因使用新护照、持团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的,可以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