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追赃应当由法院负责,但是公安局和检察院可以行使扣押权。因为法院审判后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最后确定违法所得是否属于赃款。在法院审判之前,犯罪嫌疑人只是有犯罪嫌疑,理论上属于无罪的人,只有通过法院审判后才能定罪,才能确定财产的性质,所以追赃工作只能由法院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