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收回问题 |
释义 | 赠与房产可在过户前收回,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财产转移前有权撤销赠与。受赠人若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违反赠与合同,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有效期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 父母赠与房产在房产办理过户登记前可以收回。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拓展延伸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继承权纠纷解析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继承权纠纷解析是指在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后,可能出现的涉及继承权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是否有权收回赠与的房产,子女是否有权继承房产,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都是需要解析和澄清的问题。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于赠与房产的收回和继承权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对于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继承权纠纷,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以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解决这类纠纷需要依靠专业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代理,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护。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继承权纠纷解析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依靠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代理,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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