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双方是否需要同意孩子改姓名? |
释义 | 未成年子女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父母离异只需一方同意;成年人可自行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批;具体流程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提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改名条件包括违背公序良俗、易混淆性别、含冷僻字、其他特殊情形。未满18岁需父母或抚养人申请,经公安机关核实后变更;18岁以上原则上不予更改,如有正当理由,需本人申请并提供单位准予变更证明及居委会证明。 法律分析 孩子改姓名是否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视情况而定: 1、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的行使姓名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更改姓名,不受父母是否同意的限制; 2、对于未成年的子女,父母离婚的,更改姓名不需要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经过一方监护人同意即可进行变更。若父母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则需要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 一、改名字的具体流程是: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的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3、填写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更名申请。 二、改名的条件如下: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综上所述,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更改姓名需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核实后予以变更;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但如有正当理由,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需获得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准予证明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的证明。改名需遵循具体流程,包括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并提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更名申请。根据具体情况,改名需父母双方同意或监护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