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寄递安全三项制度是什么? |
释义 | 寄递安全三项制度是收寄验视制度,实名收寄制度,过机安检制度。 通过专项整治,完善强化寄递渠道源头管控措施,推动寄递企业执行“三项制度”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严格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企业执行“三项制度”实效;全面提升寄递渠道维护安全、社会稳定的本质安全水平,严密防范涉枪涉爆、涉恐涉非、涉毒物品、危险化学品、野生动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加大禁寄物品宣传力度,不断净化寄递市场环境,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稳定。 寄递安全三项制度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的核心抓手和有效保障,确保三项制度落地是寄递安全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快递业竞争秩序,不得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以下统称快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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