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标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房屋属性以及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4、交房期限。5、权利担保。6、违约责任。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