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迁回农村需要以下手续: 1、迁入地的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其入户,并且与其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其本人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一、户口迁回农村相关规定如下: 1、如果配偶一方有农村户口,如果双方中的一方有农村户口,并且双方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在农村发展,户口可以迁回农村; 2、因学业而迁移原户口的人,在城市没有稳定工作和生活场所的人可以将户口迁回; 3、居住在城市的失业人员最初是农村地区的常住居民,如果父母是农村地区的注册永久居民,也可以搬回农村地区; 4、因工作而迁移原户口的人,在城市里没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住所,可以再次迁移户口。 二、迁入农村户口的材料如下: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村民小组同意接收证明;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失业证》; 5、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 6、投靠父母的须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和《未婚证》。 综上所述,户口迁回农村需要签订接收协议、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等手续,另外还需要《入户申请审批表》、村民小组同意接收证明等材料,否则户口迁回农村就办理不成功。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