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有没有刑罚加刑申请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申诉不会加刑。刑事诉讼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一项审判原则。《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一、上诉发回重审会加重刑期吗? 上诉发回重审不会加重刑期的,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因此,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发回重审的仍然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法律规定 上诉不加刑 的例外 上诉不加刑有的例外情况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1、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限制。 2、除被告方上诉权人外的其他上诉权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3、但是,对于一些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如果明显的与上诉不加刑原则相违背,也应加以限制。 三、刑事案件上诉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上诉程序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有上诉权的人有: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有上诉权的人的上诉权。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只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则无权上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六条 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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