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人不是都能继承遗产的。一般法定继承人能够可以通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但存在遗嘱继承时,部门继承人可能会没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