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不还怎么追回呢 |
释义 | 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 3、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 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制造、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一、欠钱还了一半还起诉我还全额 一般来说,没有借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1、找无利害关系的知情人出庭作证,但是仅有人证还不够,还需要有物证协助。 2、提供银行转账证明,证明双方有这笔资金的往来,但是如果仅有转账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的话,也无法起诉。 3、能证明借款发生的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据。欠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债务追讨中要提供的证据 债务追讨中要提供的证据有: 1、证明对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等;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 3、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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