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18万元诈骗案的刑罚是多少年?
释义
    诈骗18万判刑标准及民间借贷与诈骗的区分:
    1、诈骗公私财物18万以上,刑期3-10年,罚金并处;
    2、诈骗罪数额较大为3千元至1万元以上,巨大为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
    3、民间借贷是民事纠纷,借贷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4、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
    5、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法律分析
    一、诈骗18万判多少年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18万的,是属于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情形,量刑标准是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判刑多少年,依据实际案情而定。诈骗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诈骗罪数额较大;
    (2)、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诈骗罪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二、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关系与诈骗罪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书面或口头的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借贷双方之间因借贷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模式一般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损失。欺诈行为有两种表现形式: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
    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纠纷,罪与非罪之间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行为人主观上的心理活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考察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只能从行为人实施的具体客观行为事实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具体到个案,应当根据行为人与出借人的相互关系、借款的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及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整体判断。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18万的案件属于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情形。根据量刑标准,对于此类案件,一般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的判刑年限将根据实际案情而定。民间借贷关系与诈骗罪之间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综合考虑行为人与出借人的关系、借款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及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因素,才能进行整体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7: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