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赴韩做面部手术但出了事故的,可以向提供手术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韩国卫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韩国法院提起诉讼。《医疗事故管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