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青岛生育费用报销标准 青岛顺产、难产、剖宫产按照定额结算。 1、三级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4200元; 2、二级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3300元; 3、一级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2000元。 二、青岛计划生育手术报销标准 1、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 2、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 3、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 4、放置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350元; 5、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150元; 6、皮下埋植(取出)术的支付标准100元; 三、青岛产假报销标准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按照青岛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交纳生育保险; 2、职工交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社保卡; 2、身份证;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