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营业执照到期了,当事方应当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以及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书正副本和代码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原件等资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