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中有四种可撤销合同的类型:1.因为严重误解而订立的;2.在订立时显得不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4.利用对方的危险情况迫使其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 法律分析 民法典中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订立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4.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刘莹莹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