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胁迫结婚或结婚前隐瞒疾病的婚姻可撤销,受胁迫一方可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另一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 法律分析 因为胁迫结婚和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都是可以被撤销的。如果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后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一方隐瞒了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在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后的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旦撤销,该婚姻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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