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合同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当事人有三种情况可要求法院撤销或解除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3.一方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法律分析 以下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撤销合同: 1. 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误解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3. 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或利用对方的困境,使对方在不知情或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欺诈一方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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