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学生、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 监护人陪同 ,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 国家工作人员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