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租代征是否可以起诉拿回土地用途 |
释义 | 征收方实施以租代征的,被征收方可以起诉拿回土地。以租代征将征地补偿款包装成土地租金是对合理拆迁补偿的逃避,其不具备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征收集体土地手续,行为属于违法。 一、征地农民证书有什么用 依照我国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被征地农民享有16项权利:(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2)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予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 二、租赁集体土地建厂房征收补偿 租赁集体土地建厂房征收补偿。租赁集体土地,需要与集体组织签订租赁协议。集体土地被征收的,租赁方能够获得租金等补偿,其余补偿由集体获得。具体补偿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的征收补偿方案,由集体组织与征收方协商确定。 三、农村土地征用是否违法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是违法的。以租代征属于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同时征地应当根据规定给予征地补偿,不能通过租赁的方式给予租金,降低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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