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人口头方式放弃继承权有效,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 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 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一、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下列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放弃继承权没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署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放弃继承,又称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放弃继承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后丧失继承权。遗产分割前必须放弃继承。 二、放弃继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放弃继承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 1、放弃继承的意思必须在继承开始后做出; 2、遗产分割前应当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无需征得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都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 4、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保留条件。 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