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体制内军嫂探亲假规定2021 |
释义 |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假待遇规定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其他性质的用人单位的职工是否享有探亲假,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我们理解可以参照执行。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配偶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地方所在单位不能报销的可由配偶所在部队报销。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干部去探望爱人,每年由公家报销一次往返车船费。爱人来队探望干部的每年可以来队一次,往返中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可由军队报销。夫妇都是军队人员,双方每年享受探亲待遇一次,车船费分别由所在单位报销。干部探亲假期为30天,其中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40天(不包含途中时间,下同)。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探亲假为40天。干部与爱人、父母分别居住三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干部每年探望爱人一次,车船费由公家报销;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亲一次的,车船费由公家报销。夫妇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车船费由公家报销。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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