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有房无证怎么办 |
释义 | 农村房屋没有产权证应该及时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等材料,到乡、镇建办公室办理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农村房子无证可以申请办证。手续如下: 1、农户写出书面补证申请书; 2、由国土所实地测量测绘核定方位、地类、面积; 3、由县级土地主管部门开会研究,并下发批准文件; 4、凭批准文件到不动产中心办理领证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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