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法人被合并原来的债务:由兼并原公司的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且合并各方的债权,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企业兼并法律问题 企业兼并的法律问题是: 1.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不同行业的公司可以合并吗? 不同行业的公司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合并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面向企业兼并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兼并的方式主要有购买式、承担债务式、控股式、吸收股份式四种。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