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超市被搜身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
释义 | 根据《宪法》、《民法典》超市的行为侵犯人格权,践踏了人格尊严、人格自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顾客可以针对超市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并要求其赔礼道歉。 一、被人辱骂是侵犯了什么权 被人辱骂了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主要是指名誉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每个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侮辱、诽谤他人。对于实施了侵权行为的,造成对方名誉或财产损失的,对方可以依法要求相应的物质赔偿或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商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应怎么办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知悉、获取所要购买产品相关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对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赔偿。消费者知情权受到侵害,可以自行与商家进行协商,也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三、被人辱骂侵犯了什么权 被人辱骂了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主要是指名誉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每个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侮辱、诽谤他人。对于实施了侵权行为的,造成对方名誉或财产损失的,对方可以依法要求相应的物质赔偿或精神损害赔偿。 公民、法人享有的维护自身获得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是民事主体人格权的一种,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侵犯名誉权应承担民事责任,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 1、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2、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3、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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