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不到退款的解决方案,如何投诉? |
释义 | 购房者退房房款迟迟不退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民法典》,购房者应催告售房者,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办理退房手续并退还购房款。如售房者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购房者也可直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解除合同。购房者退房房款迟迟不退时,可投诉给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退房房款迟迟不退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购房者应向售房者进行催告,售房者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退还购房款于购房者,由违约方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退房房款迟迟不退找谁投诉退房房款迟迟不退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购房者应向售房者进行催告,售房者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退还购房款于购房者,由违约方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退房房款迟迟不退找谁投诉的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结语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法律依据,购房者在退房房款迟迟不退的情况下,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并向售房者发出催告通知。根据法律规定,售房者应在接到退房通知后的15日内办理退房手续,并将购房款退还给购房者。如果售房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解除合同行为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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