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 认证通过后,非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应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