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厌老公又不能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1.双方自愿离婚的,一般都会准予离婚; 2.双方因财产、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由法院通过判决,准予离婚。 3.一方要求离婚提起诉讼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符合“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一方失踪的,可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然后再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准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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