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执行人不服驳回申请后应该通过何种程序救济?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怎么办? 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申请强制执行交费吗,申请二次强制执行还需交费吗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可否提复审请求 专利申请被驳回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借走钱的人跑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关于借走钱的人跑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都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现在许多借款人根本不考虑以后还借不借得到钱的问题,而是考虑能不能彻底躲掉这笔债务,到了该还款的期限,就跟出借人玩起了全国或是全世界的“躲猫猫”游戏。 该还钱的时候借款人失踪了,出借人除了自认遇人不淑,看走了眼倒霉,接着也只能按照法律程序维权。 问题是,即使要对簿公堂,找不着对方人,担心法院根本不能立案。 按规定去法院起诉首先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借款人失踪了没关系,只要你能够确定上面起诉的基本信息,就可以依法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借款人失踪出借人就按下面步骤去法院起诉: 1、确定诉讼时效具体来说,在借款纠纷中,你去法院起诉时,首先要确定是在诉讼时效内。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确定诉讼法院确定了诉讼时效还在两年期限内之后,可直接向借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诉讼,出借人要向法院提供借款凭证、借款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出借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借款人。 3、法院公告传唤起诉时带上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因为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借款人应诉。 4、法院审理判决在法院的公告期届满后,借款人不出来应诉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出借人胜诉的,即使借款人人下落不明,但是出借人申请执行时,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最后,其实现在很多借钱的人,在借钱之后发现自己根本还不了,就想着一走了之能够一笔勾销,但是出借人并不会一笔勾销。 建议要是出借人要是发现借款人有跑路等情况的,一定要及时去法院起诉,如果对方还有银行卡使用的,那么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就能够尽量保证有钱拿回。 债务纠纷债务人把财产全部转移了怎么办 现在借钱最怕遇到不肯还钱的,特别是人还失踪了的,那么债权人只能尽量掌握对方更多的财物,否则的话就会“人财两空”。 于是,有些债权人一旦发现对方跑路失踪了,发现对方还有车子在自己手上的,就直接拿这车子抵债。 其实,债权人要是发现债务人跑路失踪了的,想要将代为保管的车子占为己有,因为不是对方抵押的东西,对方要是不同意的,不能直接将车子划为自己所有。 现在想要尽快拿车子抵债的,需要先经过法院起诉: 1、确定诉讼法院确定了诉讼时效还在两年期限内之后,可直接向借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提起诉讼,出借人要向法院提供借款凭证、借款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出借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借款人。 2、法院公告传唤起诉时带上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因为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借款人应诉。 3、法院审理判决在法院的公告期届满后,借款人不出来应诉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出借人胜诉的,即使借款人人下落不明,但是出借人申请执行时,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因此,在经过法院起诉之后,你可以就保管的车子的拍卖款得到欠款,要是拍卖款不够的,还可以等发现对方还有其他财产的时候再要求执行。 最后,实际中债权人要是发现债务人失踪了的,往往会比较着急,因为不是家庭共同债务,又不能找其家人还钱,但又不可能放过这笔债款,这时候就会把对方的车子等价值较大的财产直接搬来抵债。 因为这些是对方合法持有的东西,贸然拿走抵债很容易违反法律规定,所以一定要记得及时走法律程序。 该内容由 石万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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