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一方有义务抚养子女、照顾老年人等,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生活困难时有负担能力的应给予适当帮助;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隐藏、转移财产或伪造债务将受到惩罚。 法律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一起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还清,或财产已归各自所有,则需要双方协商清偿。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4)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5)如出现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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