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侵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不构成侵权,不追究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国家对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予以保障。 国家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和盲文出版物的出版发行。 国家对在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在农村发行出版物,实行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第十二款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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