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发房地产需要的具体资金不是固定的,法律规定,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100万以上,但是具体进行开发时需要的费用有基础设施费、前期工程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建安工程费、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补偿费、公共配套设施费等各项费用,根据开发建设的面积和地区来决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五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