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由的出现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由于法定事由的出现而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而不是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主观意志决定的。 申请合同终止双方需要协商一致后,且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提出的。要在申请合同终止书上载明双方的具体信息以及申请理由。 一、申请合同终止后的效力 1. 合同的权利义务的消灭。合同终止的时有发生之后,合同所约束的权利义务都归于消灭。依附于主权利义务关系的从权利义务关系一并消灭,如担保物权、保证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 2.合同终止不影响非违约方对违约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3.债权人应该返还负债字据。负债字据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证明。 4. 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关系消灭后,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或者交易习惯应当负有某种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义务。也就是后契约义务,违反了此义务也要承担责任的。 二、合同终止的特征 1.合同的终止既包括对未来的消灭,也包括对过去的消灭。 2.合同终止的前提条件是合同的有效性,即已经发生效力的合同。合同债权是具有期限性的,所以合同终止是一个必然的现象。 3. 合同的终止使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再受合同的约束,合同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暂时中止,也不同于合同的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