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报销条件:1.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中断缴费不满一年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待遇;4.中断缴费人员缴费中断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