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辩护中,如何利用法医专家报告对判决结果进行申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死刑辩护中,法医专家报告可以作为重要证据,对判决结果进行申诉。法医专家报告可以提供有力的科学证据,帮助辩护律师证明被告人的无罪或减轻量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鉴定结果发生后十日内向鉴定人所在单位或者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重新鉴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事实和证据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请,要求举行辩论和质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在审判前、审判中和审判后,对刑事案件中的鉴定、检查、勘验或者其他科学技术问题,可以请有关专门机构的科学技术人员出庭作证或者陈述意见。” 因此,在死刑辩护中,被告人或其辩护律师可以向鉴定人所在单位或鉴定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重新鉴定。同时,被告人或其辩护律师还可以提出申请,要求举行辩论和质证,以及请有关专门机构的科学技术人员出庭作证或陈述意见。这些法律规定为死刑辩护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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